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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新变化

2026年8月10日 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

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市场延伸到海外,知识产权也正在从一个相对专业的法律议题,变成企业全球化经营中的基础设施。

2026年7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发布《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2025年度)》。报告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组织开展系统调查分析,并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等多家机构联合发布。

这份报告最值得关注的,不只是又增加了多少案件。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的形态正在发生变化——纠纷数量在增加,电商平台成为高发场景,诉讼与产业竞争进一步交织,而美国及欧洲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也在发生新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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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是现在:出海规模越大,知识产权风险越难绕

报告开篇给出了一组宏观背景数据:2025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45.47万亿元,对外贸易规模继续增长。与此同时,报告特别提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以及由此带来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上升。

这两组趋势实际上正在同时发生。一方面,中国制造、中国品牌和中国技术进入全球市场的深度越来越高。从过去单纯出口商品,到今天设立海外公司、建设供应链、参与当地零售、经营独立站和跨境平台,中国企业已经越来越深地嵌入其他国家的商业体系。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从来不是脱离市场竞争而独立存在的法律制度。当一个中国品牌没有进入某个国家时,当地竞争者通常没有必要为它投入诉讼资源;当一家企业开始真正抢占市场、影响价格、争夺客户时,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以及不正当竞争规则,才可能成为商业竞争的一部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增加,也是中国企业从出口产品走向参与当地市场竞争的伴生现象问题并不在于能否完全避免纠纷,而在于企业是否已经具备与自身全球化程度相匹配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二、2053起美国新案: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增长速

美国仍然是报告中最重要的观察对象。

2025年,中国企业在美国新立案知识产权诉讼达到2053,比上一年度增长67.32%。其中,专利诉讼新立案855起,同比增长45.66%;商标诉讼新立案1266起,同比增长89.52%;商业秘密诉讼新立案15起。其中,89.52%的商标案件增长尤其值得注意,如果说专利诉讼更多集中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商标纠纷则可以迅速覆盖大量中小出口商、跨境电商卖家和消费品企业。

报告统计,新立案的美国知识产权案件共涉及中国企业14368家次,其中作为原告的只有752家次,而作为被告的达到13616家次,被告比例达到94.77%其中商标案件的中国企业被告比例更达到98.38%

这组数字揭示了一个相当现实的问题:中国企业越来越频繁地进入海外市场,但相当一部分企业仍然是在以应诉者而非规则使用者的身份进入海外知识产权体系当然,被告数量高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当然侵权,更不能简单将“被诉”等同于“败诉”。知识产权诉讼本身就是市场竞争工具之一,权利人、竞争对手以及专业维权主体都有可能主动使用诉讼制度。但从风险治理的角度来看,长期处于被动位置本身就是一种成本。因为海外知识产权案件真正消耗企业的,并不仅仅是最后的赔偿金额,还包括律师费、证据开示、管理层时间、平台冻结、渠道中断以及市场声誉等一系列隐性成本。

三、一个值得警惕的数据:很多商标案件并不是输在法律,而是输在没有应诉

报告中一个非常值得中国企业关注的数据是:2025年结案的商标诉讼中,51.0%的案件因为被告缺席应诉而败诉;与此同时,专利诉讼中则有63.9%以和解撤案结案。专利诉讼平均判赔额为495.35万美元,商标诉讼平均判赔额为70.82万美元。

这其实展示了两种完全不同的风险图景。专利诉讼往往金额高、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因此企业通常更容易意识到其严重程度,并投入资源应对。商标案件却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形。一些跨境卖家规模不大、主体分散,有的对美国司法程序并不了解,有的甚至没有及时发现送达或平台通知;等到店铺资金被冻结、法院已经作出缺席判决时,才意识到问题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于是,一个本来可能存在抗辩空间的案件,因为没有应诉,最终变成了一场程序意义上的失败。

这也是报告数据中最值得出海企业吸取的教训之一:海外诉讼的第一个风险,有时候不是不懂法律,而是没有建立发现法律风险的机制企业至少需要知道,谁负责监控海外诉讼、平台投诉和律师函;海外关联公司、注册地址和邮箱由谁管理;收到法院文件后多长时间必须升级到法务或管理层;律师又能否在最短时间内介入。这些看似行政性的流程,在跨境诉讼中可能直接决定结果。

四、跨境电商已经成为知识产权纠纷最集中的前线

如果要从整份报告中寻找一个最清晰的趋势,“跨境电商”几乎无法绕开。

2025年,中国企业在美国新立案和结案的2619起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及跨境电商的达到2018起,占77.05%。其中新立案1663起,结案1338起;在全部跨境电商案件中,中国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为1782起,占88.31%。新立案跨境电商案件共涉及中国企业13645家次,其中被告达到13003家次,占95.29%。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报告统计,每起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案件平均涉及约8家次中国企业,甚至存在一次诉讼涉及80家以上中国被告的案件。

这正是传统知识产权诉讼与跨境电商诉讼之间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传统诉讼通常是一个权利人与一个或少数几个竞争者之间的争议;而在跨境电商环境中,权利人可以将大量店铺、卖家和关联主体集中列为被告,通过禁令、资产冻结等程序性工具快速施压。报告统计,在结案的1338起跨境电商案件中,法院对652起案件发布临时禁令,对616起发布初步禁令,对710起发布永久禁令。

对于电商企业而言,这意味着知识产权风险已经不只是“最终赔多少钱”。更现实的问题可能是:在法院最终判断侵权之前,企业的账户、店铺、销售甚至资金流就可能已经受到影响对于高度依赖平台流量和现金周转的卖家,这种程序上的冲击有时比最终赔偿更加致命。

五、“337调查:案件数量并不惊人,但影响可能远超普通诉

2025年,中国企业涉及美国“337调查的案件共29,涉及中国企业180家次,其中93.1%的调查案由涉及专利侵权,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子工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等领域

与上千起商标诉讼相比,29起似乎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337调查”的意义不能简单用案件数量衡量。普通专利诉讼通常围绕侵权、赔偿等问题展开,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37调查的重要救济措施之一,是针对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采取排除措施。对于高度依赖美国市场的制造企业而言,其商业影响可能远高于一次普通的金钱赔偿

更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专门用一个章节讨论美国ITC对“337调查”程序规则的修改,包括立案前程序、申诉书内容和提交、调查通知修改、证言录取以及文件出示请求等。这意味着企业面对的并不是一套静止的规则。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本身在增长,规则也在变化。企业过去形成的应诉经验,并不能保证几年之后仍然完全适用。

六、风险已经从消费品延伸到中国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核心产

报告还专门设置“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纠纷概况”,观察生物医药光伏锂电池及新能源汽车信息通信四个产业。

这种安排本身就值得重视。因为今天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不是低附加值商品简单的“仿冒纠纷”,而是在向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深入。例如,2025年涉及中国光伏企业的美国新立案专利诉讼共12起,其中中国企业作为原告的案件有10起、作为被告的有11起;相关诉讼不仅发生于美国,也进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这组数据尤其具有象征意义。当中国企业开始同时出现在原告席和被告席,意味着这些企业已经不只是海外知识产权规则的接受者,也开始主动运用知识产权体系保护自己的技术和市场。

锂电池及新能源汽车领域也出现中国企业之间在美国互诉,以及跨境电商企业主动提起不侵权诉讼的情况。信息通信行业的规模则更为显著。2025年涉及中国信息通信产业企业的美国新立案专利诉讼达到107起,其中中国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101起;全年相关专利案件结案100起,其中83%以和解结案。

这些数据共同说明了一件事:知识产权纠纷正在越来越接近中国企业全球竞争力的核心部分产品卖得越远,技术价值越高,竞争越直接,知识产权越难停留在企业后台。

七、欧洲正在成为另一块不能低估的战

虽然美国依然是报告观察的核心地区,但欧洲的重要性正在快速上升。

报告指出,在其他主要国家和地区,2025年新立案专利、商标诉讼共222起,结案190起;新立案案件涉及中国企业614家次,其中89.6%的被告为中国企业。在有判决赔偿的专利案件中,平均判赔额约为2612万欧元。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报告第四篇直接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正持续改写欧洲诉讼格局和司法环境”作为章节标题。对于进入欧洲市场的中国科技和制造企业而言,UPC的重要意义在于,欧洲专利诉讼过去高度分散于各成员国司法体系之中,而统一专利法院正在改变这种格局。换句话说,欧洲市场的专利布局、无效策略和诉讼策略已经越来越难按照过去“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处理”的逻辑进行。企业一旦进入欧洲,知识产权战略必须逐渐从单国管理转向区域性管理。

八、从这份报告中,中国企业真正应该看到什么

如果只把这份报告理解为一本“2025年海外知识产权案件统计”,它的价值其实被低估了。

2053起美国新立案、14368家次涉案中国企业、2018起跨境电商案件、29起“337调查”——这些数字背后真正描述的是一个结构性变化: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已经走到了知识产权能力必须同步国际化的阶段过去很多企业采取的是“先做市场,再补合规”的路径。产品先卖出去,商标以后注册;合作先做起来,技术归属以后约定;跨境电商先上线,被投诉后再找律师;进入美国之后,才开始检索当地专利。这种做法在企业海外业务规模很小时,也许还能依赖运气。但当销售规模、品牌价值和技术含量不断上升以后,风险并不会继续线性增长,而可能突然跨过某个临界点。一个没有提前注册的商标,可能影响整个品牌进入某国;一个没有完成FTO分析的产品,可能在上市之后陷入专利诉讼;一项没有通过合同明确归属的技术成果,可能在海外合作结束后变成商业秘密争议;一家没有建立诉讼监控机制的跨境卖家,则可能直到账户被冻结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为联邦诉讼的被告。

因此,真正成熟的海外知识产权管理,不应从“被告席”开始。它应当从企业决定进入某个市场的时候开始。

九、结语:海外知识产权不是防守成本,而是全球经营能力的一部

出海企业真正需要建立的,不是一套“出了事以后找律师”的应急体系。而是一套能够回答三个问题的机制:进入之前,有没有看清风险;经营之中,有没有持续监测;争议发生之后,有没有能力迅速组织全球资源作出回应

当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经营的一部分,而不是争议发生后的补救工具时,企业才真正拥有了与全球化规模相匹配的法律能力。而这,也许才是这份78页调查报告中,那些庞大数字之外最值得中国企业读懂的信息。

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分享,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如您需要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请与耀时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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