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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和实操建议

子女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和实操建议

黄欣安 


随着大众对于婚姻关系更深层次的理解,离婚已经是很多夫妻选择结束当下生活困境的一个重要方式。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追求幸福。


但离婚带来的,除了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往往还涉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子女探视等诸多环节。今天,笔者将和大家围绕子女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和实操建议展开说说。


PART1--探视权的性质


探视权(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望、看望、交往的权利。行使探视权,不仅是父或母关怀子女的重要方式,也是子女健康成长的要求,子女需要通过被探望的方式,得到父母的关心和陪伴。探视权是一项长期存在的权利,具有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


PART2--探视权执行的困境


现实中,探视权执行一直存在“执行难”困境。


婚姻关系的结束,大多数情况下是夫妻双方共同导致的结果,孩子在婚姻中既是见证父母爱情的结晶,同时也是遭受家庭破裂伤及的无辜者。


有的夫妻在离婚后,因对前任的怨怼而不愿让其与亲生骨肉相见,或在孩子面前中伤、诋毁前任,激发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或母的抵触反感情绪,甚至拒绝被探望。


此外,被探视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可能也会在执行过程中起到一定阻碍影响。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可能实际上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当父或者母依法前去探望时,可能会遭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直接或间接地拒绝。


法院在执行这类案件过程中,鉴于特殊的人身属性,不能依照金钱支付类、一般行为类案件对子女采取强制措施,毕竟子女并非执行对象或者执行标的。法院既要从维系亲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也要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和权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心理感受,通过疏导、教育的方式化解矛盾。


探视权具有人身属性,应尊重孩子意愿,同时也极度依赖拥有孩子抚养权一方家长的配合。所以,不但你不能抢,法院也不能帮你直接执行孩子。


PART3--探视权执行的实操建议


一、审理法院在裁判文书应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地点作出详细规定,以免执行中引出麻烦。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不管是判决还是调解或其他方式结案的,应当在细化探望方式的同时,作出一定的灵活规定,如写明:如果遇到特殊原因致使无法按以上规定实现探望权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探望的时间、地点等,这既保证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又使得执行工作具有很大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二、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家长应该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与处理家庭问题,加强情感沟通。

尽管和前任的婚姻已经画上了句号,但孩子的生父生母却是无法改变的,放下对过往的怨恨,让孩子能够正常地和另一方进行沟通和接触也能够给未成年子女一定的安全感。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其法律后果是对一方是权利,对另一方则是义务。父母的离异可能或多或少已给孩子的童年带来影响了,就不要再往伤口上撒盐了。


三、探视权行使方合理使用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故意隐匿子女,在法院下达裁定书后仍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规定处理。对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拒绝申请执行人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可对其进行拘留、罚款。


对于未和子女一起生活的另一方在取得生效文书并沟通无果后,可以采取申请强制执行方式给予另一方警示,否则其将要面对拘留、罚款等不利后果。人民法院在对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的同时,应当注重对未成年子女予以妥善安置。


法条链接: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子女探视权的强制执行和实操建议(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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