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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庭审中的交叉询问技巧

国际商事仲裁庭审中的交叉询问技巧

戴蔚 


交叉询问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的重要审判制度和证据规则,是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诉讼模式中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仲裁程序中,交叉询问是由一方当事人或其律师在仲裁庭上对另一方证人进行的盘诘性询问,其主要目的是对对方证人提供的证言进行质疑,以便降低甚至消除该证言在事实裁判者心目中的可信度。



01

交叉询问的概念及意义


交叉询问通常是指即对对方证人进行反询问的诉讼行为,意图使证人改变、修正或撤回提出的证据,使其证据失信,并从证人口中得到于询问方有利的证据。


交叉询问有三项重要功能:

(1)攻击证人和其他反对性证人的直接询问证言的可信性;

(2)引出与那些在直接询问中所涉及的有法律意义的其他事实;

(3)引出其他事实以阐明案件中的任何问题。


从程序来说,一名证人被传到庭后,仲裁庭通常会首先确认他的身份,并要求其宣誓会如实的回答双方律师及仲裁员提出的问题。在一些国际仲裁机构,在进入到证人质证阶段之前,这些机构的案件管理人员会在证人席位上摆放一些供证人使用的不同文字版本的誓词甚至圣经,供证人宣读。


宣誓完毕,质证开始。先是提供该证人的一方律师进行主询问,而后由对方律师进行交叉询问。一轮提问过后,仲裁庭可能会根据双方之前商定的程序,再给提供该证人的一方律师补充提问的机会,也可能自己继续提出一些问题,并无定式。


主询问是询问证人的第一阶段,是申请证人出庭一方对其证人进行的询问(该申请控辩双方都可以进行),目的是清楚无误地引导证人向法庭作出对申请方主张事实有利的陈述,其性质是证据的提供而非诘问。


交叉询问是询问证人的第二阶段,发生在主询问结束之后。是对方当事人或其律师针对证人在主询问中的陈述或与此相关的内容进行的询问。其目的在于引导出对方证人陈述有利于本方的事实,以及揭露证人前后陈述之间、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以及证人在感知等能力方面存在的缺陷等,从而强迫证人承认证言中的矛盾,进而质疑证人证言的可靠性。此阶段是在交叉询问中最具对抗色彩,庭审律师一般会竭尽全力来精心安排提问,以发现证人主询问阶段提供证言的矛盾及漏洞,从而利于本方诉讼利益。


02

交叉询问的技巧


1、为交叉询问做好准备

首先,准备工作包括全面、深入的向所代表的当事人获取指示,了解整个案情、事件发生的过程,这一步必须要做到非常充分、详尽、全面。


其次,在开始交叉盘问前,律师必须考虑两个问题:第一,证人证言或直接证词是否对己方不利?第二,如果不利,那么能否通过盘问实现任何一项盘问的目的?弄清楚以上两个问题,再有针对性的向证人提出问题。


2、使用简单明了的问题

使用简单的问题,顾名思义就是询问者在询问证人时,尽量使用句式较短容易理解的问题。其优势在于:第一,简短的问题比冗长的问题更容易被证人理解,更利于防止证人答偏或者答非所问。其次,当询问者想要证人短回答而非长回答时,使用简短的问题更合适,因为一般而言,忽略问题的内容,长的问题会招致证人长的回答。第三,简短问题更利于庭审中控制证人的陈述。一般认为,在问题中使用越多的修饰语,就越能控制证人,其实不然,每一个额外的修饰语都是额外的负担,会造成询问者与证人间的争论,或者导致证人给与一个不负责任的答复。


3、引导证人回答“是”或者“不是”,不要让证人做多余陈述

专业且有效的交叉询问或者盘问是尽可能令证人只给出最简单的答案,例如“是”或者“不是”。也即尽量做到单个问题获得单个事实性回答,意味着询问者提问的每一个问题,都能通过证人的回答以证明某个事实。当询问证人“是不是这样?”,“是不是”是引导性问题,目的就是把问题中包含着的内容及我方的事实版本拿出来。当对方证人渐渐同意我们,我们的版本变更可信了,这就是成功的盘问。


此外,还需要注意把控询问节奏,获得证人“是”或“否”的答案后即可进行下一步提问,不要留给证人过多时间对他的回答进行解释或铺陈,否则就可能给对方合理化其不当行为、表达以及补救其不利陈述的机会。


4、尽量对证人礼貌和客气

如果证人极端敌意,拒绝正面回答问题,比较好的作法是把问题重复一遍,要求对方作出回答。如果对方仍旧不作回答,可以直接提请仲裁庭,让仲裁庭要求该证人回答问题。通常情况下,证人是不会拒绝仲裁庭的要求的。而如果证人仍旧拒绝回答问题,那么他只会损失自己在仲裁员心中的可信度,不利的其实是自己。


如果在交叉询问阶段,过早的向对方证人施加压力,冷面相对,容易使证人立刻产生极大的敌意,采取完全不配合的态度,反而更难问出我方需要的信息。而从仲裁员的角度看,过分激进和施压的态度也容易影响庭审氛围,反而可能会给仲裁员留下不好的印象。


5、不要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除非确有必要,否则不要问一个我方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如果问出这种问题,第一,证人可能给出我方并不想听的答案,或对我方有害的证词,那就会让情况十分糟糕,因为话一旦在庭上说了出来,就无法收回,这就会使我方陷入非常被动的状况。第二,如果我方无法肯定证人将对我方发问的问题可能给出什么答案,这就相当于让证人自由发挥,最可能发生的后果就是该证人脱离我方询问的控制,变成引导者和牵引者,主导与律师的盘问对话。


所以除非有很大的把握,知道对方回答的可能范围,以及预计这个答案对我方的利弊,否则有问题有风险的问题,最好不要问。


6、善于采用策略攻击

在对对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时,可以采用以下这些破坏证人可靠性的策略进行攻击,排除其所做的证人证言:证人过去的说谎行为、违法或犯罪前科、证人证言前后不一致、遗漏(证人直接作证,但是省去了一些危害其证人地位的东西)、偏见,歧视、动机行为(证人有理由说谎或者倾向于不利于己方的证言)、记忆力(记忆问题等)、感知力(近视;光照;注意力分散;听力;挡住视线的障碍物等等)、证人证言违反逻辑,常识,自然法(例如,时间线不连续或者不可能实现)等。


03

总结


美国国家讼辩研究所(NITA)归纳了十条交叉询问原则,可作为仲裁庭审中交叉询问技巧的精炼概括:

1、简洁、简短、简明;

2、用简短的问题和通俗易懂的语言;

3、如果可以的话,尽量使用引导性问题;

4、认真听证人的回答;

5、除非别无选择,否则永远不要问你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6、永远不要让证人有机会进行解释(换言之:只容许他讲述事实);

7、永远不要让证人在交叉询问时重复在主询问时作出的对你不利的证言;

8、永远不要与人争吵;

9、避免重复同一问题;

10、最终观点与意见的表达,留待总结发言。


国际商事仲裁庭审中的交叉询问技巧(图1)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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