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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次级制裁!解读商务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

反次级制裁!解读商务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

张晓宇、夏晨斌


2021年1月9日,中国商务部发布二〇二一年第1号令,公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作为中国应对全球化新形势的新一代规范,该办法的风向标意义显著。


重要提示


该办法规定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遇到禁止或限制其与第三国正常经贸活动的不当域外适用(以下简称“次级制裁”)时的报告制度,同时规定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多种救济渠道。

对于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言,一旦遭遇次级制裁,应注意遵守该办法规定的如下义务:

  • 须在30日内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如实报告;

  • 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作出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有关次级制裁的禁令的,应遵守该禁令;

  • 如希望申请豁免遵守上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禁令的,须提交书面豁免遵守禁令申请。

否则,该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并可能遭遇其他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索赔!


一、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外国法律与措施的域外适用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针对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第三国(地区)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次级制裁,禁止或限制其进行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的外国法律与措施域外适用情形,不适用该办法。


二、工作机制


根据该办法,国家建立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负责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应对工作。工作机制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具体事宜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三、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如何应对


首先,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遇到次级制裁的,应当在30日内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人要求保密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其次,在收到当事人报告后,工作机制将根据“严格评估、审慎确认”原则,综合考虑下列因素评估确认有关次级制裁是否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


  • 是否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 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 对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 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最后,若工作机制确认次级制裁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的,可以决定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布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禁令。工作机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者撤销禁令。


四、如何豁免遵守禁令


针对实践中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禁令可能存在特殊困难或面临特殊情形的,该办法也规定了豁免制度,以保障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正当合法权益。

根据该办法,在此情况下,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豁免遵守禁令,此时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申请豁免的理由以及申请豁免的范围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情况紧急时应当及时作出决定。


五、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遵守禁令的侵权责任风险


1、 若当事人不遵守禁令而遵守次级制裁,侵害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当事人赔偿损失;但是,当事人依照本办法规定获得豁免的除外。

2、 若当事人根据禁令范围内的外国法律作出的判决、裁定致使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遭受损失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该判决、裁定中获益的当事人赔偿损失。

3、 当事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其他支持性措施


根据该办法,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将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对次级制裁提供指导和服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禁令,未遵守有关次级制裁并因此受到重大损失的,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支持。


七、处罚措施


1、根据该办法,若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或者不遵守禁令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2、根据该办法,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为报告有关情况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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