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urn on the phone and sweep the two-dimensional code You can access the website and share it with your friends through a mobile phone

×

Turn on the phone and sweep the two-dimensional code You can access the website and share it with your friends through a mobile phone

简体中文 English

特朗普回归:中国出口商如何应对进口商弃货风险 | 耀时涉外原创

特朗普回归:中国出口商如何应对进口商弃货风险 | 耀时涉外原创

张晓宇 谌红莹


近日,美国大选落地,特朗普再次竞选成功并即将重返白宫。特朗普一贯奉行保护主义和强硬贸易政策,伴随着其重返总统职位,业内普遍认为,中国出口产品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形势,同时,美国在“逃避关税”“规避措施”和“原产地调查”等方面的打击力度将大幅提升。


耀时律师团队近期接到诸多与此相关的国际货物进出口法律纠纷咨询,梳理成文,供需要的读者参考。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PART 一、国外进口商弃货或无人提货现象增加


随着地缘政治紧张、供应链中断及保护主义抬头,全球经济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国外进口商面对不确定性时的反应更为谨慎和保守,面对不断增加的合规要求和潜在的高额关税,常出现进口商取消订单或拒绝接受货物,导致弃货或无人提货现象增多。


1. 赊销(O/A)方式逐渐盛行


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弃货并非新现象,但支付方式的演变加剧了这一问题。本世纪初我国出口商进行外贸交易时多采用预付款和尾款支付模式,如T/T电汇和信用证(L/C),确保卖方在货物交付前收到款项。彼时,全球化进程加速,世界经济繁荣,国外进口商违约弃货的情况较为罕见。


然而,随着近年来出口信用保险的普及以及市场从卖方主导转向买方主导,赊销(O/A)方式逐渐盛行,使进口商在未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即可收到货物。近两年,全球经济不景气,一些进口商因资金链断裂或有意拖延付款压低货价,造成弃货现象频发。更有甚者,利用不提货的手段,借由海关拍卖低价收购货物,谋取私利。凡此种种,给出口商带来额外成本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堆存费、保管费、冷藏费、垃圾处理费等。同时,出口商可能因此陷入法律纠纷、信用受损及资金周转困难的困境。


2. 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影响


眼下,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成为很多国外进口商弃货的导火索。首先,进口商对额外费用和经济负担的担忧愈发明显。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常常使进口商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面临突如其来的巨额税费。即使这些费用在签订合同时已经被预估,市场行情和政策变化的不可预测性可能导致进口商在货物到港时成本超出预算,从而选择在目的港弃货以规避亏损。


其次,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不仅提高了中国产品的进口成本,还削弱了其在进口国市场的竞争力。一些国家的政策和舆论塑造出“进口风险”的市场心理,进一步压低消费者信心,导致进口商在库存和销售策略上更为谨慎。当预付款较少或尾款较高时,弃货成为进口商规避不确定性和高额税费的选择。


PART 二、中国法下的国外进口商弃货法律后果分析


如果中国出口商和外国进口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和适用法律,从双方约定。然而,实践中,许多交易并未签订包含完整条款的正式合同,而是以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P/I)代替,这类发票通常缺乏对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的具体规定。在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争议在中国大陆解决,通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双方所在国家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缔约国,则CISG会优先适用;如公约未涵盖,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论具体适用何种法律,买方均负有按时接受货物和支付货款的义务。若进口商无合法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即构成违约,出口商有权要求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追索损失。


尽管如此,临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等贸易壁垒的出现使得这种情况更加复杂,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相关责任,进口商可能以不可抗力或政府限制为由主张免责。即使没有正式的进口禁令,市场对中国产品的信心若因政治宣传或经济政策动荡而受到冲击,进口商可能声称无法正常销售,从而依据国际销售合同中买方责任的有限性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此外,即使出口商在中国法院胜诉,跨境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实际操作困难及高昂成本往往阻碍判决的实际执行,致使出口商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货物运输涉及出口商、进口商及承运人三方。出口商与进口商可能分别与承运人建立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在弃货事件中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重要影响。


PART 三、中国出口商的应对措施


在当前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下,中国出口商需要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应对策略,防止和减少因进口商弃货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 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各方责任


中国出口商在签订国际销售合同时,务必细化和完善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 责任分担条款:明确因政策变化、关税、反倾销税等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的责任分担方式。


● 弃货处理条款:明确如果进口商在规定期限内未付款或不提货,出口商有权采取的行动,例如退运或转卖。


● 违约金条款:明确弃货或拒收货物情况下的违约赔偿条款,并明确违约金计算方式,提高进口商的弃货成本,降低出口商损失举证难度。


● 防范条款:在可能的情况下,可要求进口商在合同中签署不弃货保函,提高客户违约成本。


● 管辖和适用法律条款:明确约定管辖与适用法律。


2. 加强客户信用审查


与进口商建立业务关系前,出口商应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对国外进口商进行全面的信用调查,确保其支付能力和信用状况稳健。


3. 优化付款方式,减少风险敞口


在合同付款方式上,出口商应尽量减少赊销比例,优先采用安全性较高的方式,如预付款、信用证(L/C)等。不要为了拿下订单对风险敞口视而不见,毕竟订单不是目的,现金回流、实现盈利才是最重要的。


4. 购买出口信用保险


在使用赊销(O/A)等风险较高的付款方式时,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提供一定保障,减少因买方弃货或付款违约造成的损失。


5. 货物到港后的应对策略


● 尝试获取弃货声明


在货物到港后,如果进口商延迟或拒绝提货,出口商应主动与进口商联系,尽可能获取书面弃货声明,若无法获取,应确保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


● 寻求其他买家或代理


在等待进口商确认是否弃货的过程中,为减少损失,出口商可提前联系当地市场的潜在买家或代理,以便在进口商明确弃货或无法支付货款时,快速找到新的接收方。


● 退运或转卖


在原收货人出具弃货声明或明确告知卖方拒付货款后,如果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找到新的买家,中国出口商可考虑将货物退运回国,以在国内重新销售,或尝试将货物转卖给其他国际客户。退运时,应与货代公司协商并签订新的运输合同,避免旧合同费用继续累积。如果货物价值较低且不值得退运,出口商可委托承运人进行弃货销毁处理,以减少持续产生的堆存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作者简介】


特朗普回归:中国出口商如何应对进口商弃货风险 | 耀时涉外原创(图1)


特朗普回归:中国出口商如何应对进口商弃货风险 | 耀时涉外原创(图2)


特朗普回归:中国出口商如何应对进口商弃货风险 | 耀时涉外原创(图3)






(图1)

Address:Rm1301,Building 2,Paradise Walk,No.89 Yunlongshan Rd,NJ,CH

Email:xeoninfo@163.com Xeon Integrated Platform 

Tel:+86(025)83707073 Xeon Integrated Platform


Quick Links

Contact Us

Rm1301,Building 2,Paradise Walk, No.89 Yunlongshan Rd,NJ,CH
Zip code:210013
Telephone:+86 (025)83707073
Email:xeoninf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