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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定合法的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合法的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戴蔚 



如何制定合法的公司休假管理制度



01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常见假期


1.   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


2.   法定节假日  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统一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系计薪假期。


3.   事假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一般无薪。


4.   病假  法律上一般指医疗期,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某些单位也会另外单独给予员工每年3-5天的带薪病假。


5.   婚丧假  即劳动者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享有的假期。假期内正常支付工资。


6.   产假及陪产假  即女员工怀孕后享有的假期,以及男方陪护妻子生产的假期。产假及陪产假期间需正常支付工资。


7.   哺乳假  即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不得扣发工资。


8.   年休假  即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一年可以享有的带薪休假期。


9.   其他  例如妇女节、青年节等特定群体可以享受的法定假日。



02

公司休假制度应包含的具体内容


1.   适用范围  首先应明确制度适用范围,例如:制度是否适用于计时工作制员工、是否适用于劳务派遣、兼职员工等。对于前述员工,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休假制度另行约定。


2.  考勤制度  明确公司基本的工作时间、考勤方式和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须注意的是,公司因员工迟到早退直接扣罚员工基本工资可能存在法律风险,通过绩效工资来灵活调节更为安全。


3.   各类假期的休假时间  明确员工可以享有的各类法定假期时间,以及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员工的其他福利假期。


4.   休假审批流程  包含休假主管部门、审批手续、需提供的材料等。


5.   考勤休假档案管理  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应负责在每月结束后及时统计员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统计表》报给薪酬主管核算当月薪酬。



03



1.   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动者根据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拥有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医疗期内,公司存在如下义务:首先,不能在医疗期内解除患病职工的劳动合同。根据司法案例来看,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企业还应当继续为患病职工缴纳社保。其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标准各地不一,但大部分均有病假工资或疾病教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下限规定。最后,如劳动者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尚未痊愈,企业也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应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不过,医疗期的期限较长,对于员工日常发生的如感冒发烧等不需长期休养的疾病,部分公司也会设置每年3-5天的带薪病假,作为公司福利给予员工。


2.   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公司需注意:

(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此处的累计工作年限应该是包括但不限于现就职单位的工作年限。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5)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   女性员工假期


(1)产假与产前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外,部分地区也为响应国家人口政策增加了产假期限,各地区延长的产假天数以60天居多,江苏地区延长了30天。公司需视注册地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设置相应的产假期限。


特别的,江苏地区企业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还可以在符合条件时给予孕期女职工产前假:……(五)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前述情形下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需注意的是,产前假的前提是公司批准,并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2)产检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也即公司不能以女职工进行必要的产检未提供劳动为由扣除工资。


(3)哺乳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江苏地区的企业需注意,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应当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保护:……(四)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十七条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04

加班与调休


最后,就企业员工加班与调休问题做特别说明。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言下之意,公司仅可在休息日(正常情况下为每周六、周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补休、调休,在正常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只能支付加班工资。


如何制定合法的公司休假管理制度(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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