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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交易案再起波澜:美国总统及司法部长被起诉

2026年3月9日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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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一、事件背景:TikTok的美国命运波折

TikTok,这个拥有约1.7亿美国用户、全球用户接近19亿(约占全球人口四分之一)的短视频平台,自2024年以来一直处于风口浪尖。由中国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 Ltd.)创建的这款应用,因其庞大的用户基础和强大的内容推荐算法,引发了美国政界对国家安全的高度担忧。2024年4月24日,美国国会通过并由时任总统拜登签署了《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势力控制应用程序法案》(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Foreign Adversary Controlled Applications Act,下文简称“TikTok法案”),要求字节跳动在270天内(即2025年1月19日前)完成对TikTok美国业务的“合格剥离”,否则将面临巨额罚款——理论上,对于拥有1.7亿美国用户的TikTok,罚款可能高达8500亿美元。

随着政府更迭,新任总统特朗普上任后,事情出现了戏剧性转折。根据法律规定,总统有权且只能给予一次不超过90天的延期,前提是必须向国会证明:已确定剥离路径、已取得重大进展、且已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协议。但实际情况是: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总统发布行政命令,给予75天延期,未向国会做出法定认证,并指示司法部长“不得执行该法律”;2025年4月4日:第二次75天延期(累计150天);2025年6月19日:第三次90天延期(累计240天);2025年9月16日:第四次90天延期(累计330天);2025年9月25日:第五次120天延期(累计450天),并宣布了一个交易框架。

在经历了五次延期后,2026年1月22日,一个新的合资企业“TikTok USDS Joint Venture LLC”宣布达成了收购协议。根据协议,甲骨文(Oracle)、MGX、萨斯奎汉纳国际集团(Susquehanna International Group)和泛大西洋投资集团(General Atlantic)等公司将收购TikTok的美国资产。

PART 二、本案原告:两名投资竞争对手的程序员

本案的两位原告是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软件工程师:(1)赵成安东尼·谭(Zhaocheng Anthony Tan):Alphabet Inc.(谷歌母公司,拥有YouTube)的股东;和(2)加勒特·里德(Garrett Reid):Meta Platforms, Inc.(拥有Instagram)的股东。

PART 三、本案被告:美国总统和司法部长  

本案的两位原告分别是:(1)唐纳德·J·特朗普(Donald J. Trump):以美国总统的官方身份被起诉。诉状指控其多次非法批准延期,并最终批准了一笔明显违反法律的交易;和(2)帕姆·邦迪(Pam Bondi):以司法部长的官方身份被起诉。诉状指控其未能按法律规定调查TikTok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PART 四、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干预违法行为

原告认为,这项交易存在多项影响《TikTok法案》的问题:

第一,算法控制权未剥离。 根据法案,完成“合格剥离”后,字节跳动与TikTok美国业务之间不得存在任何“运营关系”,特别是涉及“内容推荐算法的运营合作”或“数据共享协议”。但事实上,字节跳动仍然拥有TikTok的核心推荐算法,仅将其授权给新的美国实体使用。

第二,字节跳动继续运营核心业务。 新成立的TikTok美国公司宣布,字节跳动的美国子公司将继续管理“全球产品互操作性和某些商业活动,包括电子商务、广告和营销”。这意味着字节跳动实际上仍掌控着TikTok美国的关键运营。

第三,高管交叉任职。 字节跳动全球TikTok子公司的CEO周受资(Shou Chew)同时担任TikTok美国的董事,这构成了另一种被法律禁止的“运营关系”。

原告引用《TikTok法案》的具体条款(第23段): “An operational relationship includes ‘any cooperation with respect to the operation of a content recommendation algorithm or an agreement with respect to data sharing’”,主张上述三种情况都构成了法律明确禁止的“运营关系”,因此这笔交易不符合“合格剥离”的法定要求。

原告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以下请求:

1. 第一项请求(针对所有被告):宣告越权行为

★ 宣告总统多次延期、指示司法部长不执法、批准非法交易等行为违反法律

★ 宣告2026年1月22日批准的交易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合格剥离”

2. 第二项请求(针对司法部长):违反《行政程序法》

★ 宣告司法部长未能按法律要求调查违法行为

★ 指令司法部长依法开展调查

3. 第三项请求(针对所有被告):衡平法救济

★ 请求法院行使衡平权力,宣告被告行为违法

★ 指令司法部长依法调查

4. 原告还请求法院判给律师费和成本,以及法院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救济。

PART 五、案件意义

本案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两位普通投资者能否通过司法途径,挑战总统的行政命令和已完成的商业交易?

随着此案的推进,它将不仅关乎TikTok的命运,更将检验美国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衡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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