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6日,一则来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裁决书在国内科技圈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影像品牌影石创新(Insta360)在与美国运动相机巨头GoPro的专利战中,迎来了阶段性大结局。
ITC正式发布公告,裁定影石创新侵犯了GoPro的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但未侵犯其五项核心发明专利。这意味着影石在这场巨头绞杀战中守住了技术独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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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一、事件背景:GoPro的“狙击战”
故事的起因要追溯到2024年5月6日。这一天,美国运动相机品牌GoPro向美国ITC提起诉讼,指控来自中国的影石创新(Insta360)侵犯了其六项专利,要求发起337调查。GoPro的诉求非常“致命”,包括:(1)请求禁止影石创新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和(2)请求禁止已进入美国的产品继续销售。
根据ITC的文件,调查初期,GoPro祭出的专利组合涵盖了两项关键技术领域:(1)五项发明专利:涉及相机防抖、图像处理、镜头失真校正等核心技术逻辑;和(2)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涉及相机的外观形状设计。
如果GoPro全盘获胜,意味着影石创新将彻底失去美国市场——这对于任何一家出海企业来说都是毁灭性打击。面对来势汹汹的337调查,影石创新没有选择退缩,而是开启了长达一年半的法律攻防战。
PART二、 裁决结果
经过多轮听证、证据开示和专家论证,ITC于2026年2月26日做出了终裁。这份裁决的结果颇为微妙,堪称一场“技术上的平局,市场上的微伤”。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解读这份裁决:
1. 发明专利:影石完胜,GoPro核心技术指控被否
这是影石创新最大的胜利。ITC推翻了行政法官此前关于部分专利侵权的认定,最终裁定影石创新未侵犯GoPro的美国专利号10,958,840(’840专利)和10,529,052(’052专利)。连同此前已经终结调查的其他三项发明专利(’894专利、’832专利、’413专利),影石创新在所有五项发明专利上均被判不侵权。ITC甚至认定,GoPro的部分专利权利要求本身就是无效的。
这意味着,影石创新的核心算法、防抖技术、图像处理逻辑是完全独立自主开发的,不构成对GoPro技术壁垒的抄袭。
2. 外观设计专利:影石失利,面临禁令
这是GoPro唯一的战果,也是影石需要付出代价的地方。ITC裁定影石创新的某些相机产品侵犯了GoPro的D’435外观设计专利。由于存在这一项违规,ITC决定发布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令。但影石创新随即进一步澄清,该外观专利涉及的是已淘汰的历史产品,当前在售产品均已采用新设计方案,且该方案已被ITC确认不构成侵权。
3. 救济措施:禁令虽在,但无“封杀”之虞
对于影石创新来说,最关心的显然是后果有多严重。裁决显示:禁止影石创新的侵权型号产品进入美国;针对影石创新的美国子公司,禁止继续销售库存中的侵权产品。在总统审查期间(60天),影石创新进口涉案产品无需缴纳保证金。ITC的理由很直接:因为GoPro自己的产品比影石的贵,所以不存在低价冲击市场的价格损害。
因此,影石创新保住了自己的“大脑”(发明专利),但需要为“颜值”(外观设计)付出代价,需要对产品外观进行微调以规避设计侵权。
PART 三、给中国企业的启示:如何打赢337调查
影石创新的这次经历,是一堂价值千金的出海合规课。对于所有想要进入美国市场的中国企业,以下几点值得深思:
启示一:面对337调查,不能怕
337调查以其程序严、时间紧、费用高著称,很多中国企业早期往往会选择和解或默认缺席,结果直接被判败诉,丢失市场。
本案中,GoPro原本主张了6项专利、数十个权利要求。但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影石的抗辩和专利无效申请,GoPro被迫多次缩小战线,不断撤回了大量指控。到终裁时,只剩下1项外观设计专利获胜。如果影石一开始就认输,就不会有今天“五项发明专利全部不侵权”的战果。
启示二:技术硬实力是应对专利战的最大底气
为什么影石能在发明专利上全面胜出?因为ITC的审查是极其细致的。裁决书显示,双方在“低光高光参数”、“粘性参数”、“图像子帧重映射”等极其细化的技术特征上进行了激烈交锋。
最终ITC采纳了影石的论点:GoPro无法证明影石的产品使用了其专利所描述的技术路径。这告诉我们,真正的自主研发是最好的侵权抗辩。在出海前,企业不仅要进行自由销售分析,更要建立自己的专利壁垒。当你的技术足够原创,即便对手是美国上市公司,也无法用专利大棒打倒你。
启示三:外观设计不容忽视,差异化要彻底
尽管影石在技术上赢了,但仍输在了外观上。这给中国企业敲响了警钟:在重视技术研发的同时,产品的外观“避坑”同样重要。美国的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不保护功能,但对产品给人的整体视觉感受保护极强。如果一款中国产品的外观与美国竞品“高度相似”,即使内部技术完全不同,也可能面临禁令。出海产品在模具定型前,一定要请专业律师进行外观设计的侵权比对,避免在“脸”上栽跟头。
PART 四、结语
影石创新在本次337调查中的表现,展现了中国科技企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型过程中的法律智慧与韧性。虽然最终背上了有限排除令,但这更像是一次“技术上的正名”。正如裁决书所言,ITC最终认定影石在核心算法上没有抄袭GoPro。对于影石来说,只要对外观进行修改设计,美国市场的大门依然敞开。在全球化的竞技场上,面对巨头的狙击,只有拥有真正的核心技术,并善用当地法律规则,才能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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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宇
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主任
股权合伙人
xeonzxy@163.com
张晓宇律师,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股权合伙人。经济法、金融法双硕士,中国大陆和美国纽约州律师,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曾在英国伦敦XXIV大律师楼担任国际商事仲裁访问律师。
2015年,张晓宇律师入选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2017年,入选江苏省律师协会“江苏省省级涉外律师人才”;2018年,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获评南京市鼓楼区“金牌巾帼律师”;光明日报《中国力量》封面人物;无锡市“数字贸易创新人物”;南京市“优秀涉外律师。
张晓宇律师担任南京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理事、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涉外法治与一带一路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青年仲裁委员会成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女性仲裁俱乐部成员、合肥仲裁委员会/镇江仲裁委员会/泰州仲裁委员会/潍坊仲裁委员会/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无锡市软件协会人工智能专委会专家委员、无锡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家库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