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作为亚洲增长最快经济体之一,根据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的“大建特建”计划,菲律宾政府将在2017年到2022年的六年间投资8.4万亿比索(约合1.16万亿元人民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经开工或正在筹备的项目超过30个,涵盖道路、桥梁、机场、铁路、港口、防洪设施等各个领域。[1]菲政府大规模的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国的建筑企业提供了非常多的机会。近期菲律宾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则进一步明确了外资控股的实体可以在菲律宾从事建筑业务。
一、菲律宾关于建筑行业外资准入的规定与变革[2]
菲律宾建筑业管理局(CIAP)属于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DTI)的下属独立单位,其规范管理整个菲律宾的建筑业,CIAP有以下几个专门的执行委员会,其中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委员会(PCAB)为菲律宾核发施工资质的主管机关,如果没有先获得PCAB许可证,不得进行施工建筑营造等业务,否则除了有罚款及停工处分的风险外,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PCAB许可证从类型上可以分为特别许可证和普通许可证。其中,外籍企业(外资持股超过40%的公司)可以申请特别许可证,特别许可证只能用于特定的工程项目,不得承揽其他工程项目,并且到期后不得更新或延长。
普通许可证可以在有效内根据相应的许可证范围承揽工程,并且每年需要进行许可更新。早在2017年,菲律宾建筑业管理局(CIAP)就拟降低4A承包工程牌照的门槛,向更多的外国承包商开放建筑行业。2017年10月前,普通许可证只颁发给菲籍企业(外资持股不超过40%的公司);2017年10月后,普通许可证中的最高等级4A许可证可以颁发给外籍企业。
二、最新判例的支持
最近菲律宾最高法院于2020年3月10日裁决了一个案件,该案件进一步澄清,外国公民和完全由外国公民/实体拥有和控制的实体实际上可以在菲律宾从事建筑业务。
该案例为菲律宾承包商认可委员会诉马尼拉水公司案(编号:GR NO.217590),在该案例的说理部分,法院解释到:
“我们同意被申请人(承包商)的观点,即对第4566号R.a.的审查表明,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申请人(菲律宾承包商认可委员会)有权为承包商的许可证设定股权限制。如被申请人所言,国会有权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局(NEDA)的建议,在国家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决定必须由菲律宾人保留的某些投资领域。同样,我们在国会颁布的任何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依据来支持申请人在受质疑规定中所设定的资本要求。这项权力甚至没有根据第4566号法令默示地授予申请人,而它正是从这一权力上确立其存在和有效性的。
因此,本法院认为,建筑业并非《宪法》专门为菲律宾人保留的行业。国会颁布的法律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外国人在建筑领域被禁止进入与菲律宾人相同的项目。因此,我们发现为某类承包商许可证设定股权限制没有依据。”
三、负面清单的限制
虽然有了上述政策和判决支持,但目前外国公民和完全由外国公民/实体拥有和控制的实体进入菲律宾建筑行业,还是会受到与外国投资负面清单所列项目相关的建筑活动的限制,例如在菲律宾进行公共工程和国防项目的建设,这一点需要拟向菲律宾建筑行业投资的企业注意。
文献来源
[1] https://zhuanlan.zhihu.com/p/63392579
[2] https://fullhouseph.com/2020/02/29/pcab/
本文不代表耀时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来源。
如您对本文议题有疑问或者有意向进一步交流的,欢迎扫描文末中台服务部微信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