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商务部发布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涉28个省市(区域)!
法律顾问部
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 涉及服务贸易八个方面,122项具体措施的改革。
时间要求
根据方案,
附表分工明确各部门“制订政策保障措施”的,原则上应在2020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附表分工明确各部门“负责推进”的,应尽早完成
试点地区
全面深化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 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 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 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
试点期限
试点期限为 3 年,自方案批复之日起算。
试点内容
总体而言,本次服贸创新发展试点可以说是服贸改革的顶层设计,内容涉及到服贸领域的方方面面,不少改革内容令人眼前一亮,例如取消试点地区保险公司高管的资格审批、扩大QDII适用主体、保税燃料油人民币计价结算、开放非银金融机构的即期和衍生交易、增加试点地区跨境支付牌照、数字人民币试点等。
从责任分工中也可以看到,多个相关部门需要负责落实推进改革,制定政策保障措施。
此外,本次方案内容跟自贸区、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规划密切相关,不少改革都和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有一定程度的关系。
例如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开放、执照互认、人才流动、跨境支付、跨境数据流动等等。
QDII/RQDII制度允许境内外机构在试点地区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申请额度,扩大了申请主体的范围。
相关阅读: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可重点关注方案中的附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
例如,
在试点地区实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方式改革,取消对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省级银保监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在海南省内(非跨省)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可不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在商务部网站向被特许人进行信息披露。
在试点地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更多服务贸易事项拓展;将服务出口退税申报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推动“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环节拓展,逐步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
在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研究在技术进出口经营活动中依法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激发各类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活力。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业、保险业企业在试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在条件具备的试点地区,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范围扩大至境内外机构在该试点地区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在条件相对成熟的试点地区,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业务资格,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范围扩大至境内外机构在该试点地区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包括境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允许该试点地区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开展境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各类境外投资业务。
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参与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凡符合条件的可在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投资。
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建设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完善外籍教师、专家、技师等的引进便利政策。
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结合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跨境使用试点,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开至全部试点地区。依照“本币优先”原则,指导服务贸易企业积极选择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形成政策合力,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推动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快速发展。
支持在试点地区率先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和再融资服务体系,为跨境贸易提供人民币融资服务。支持设立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支持平台。
支持在试点地区保税燃料油供应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在试点地区持续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以人民币参与境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
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允许合格机构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
支持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内资和外资机构依法申请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参与国内人民币银行卡清算市场。
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条件成熟的试点地区探索服务贸易分类管理。
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
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对跨境支付牌照实施动态管理,面向试点地区增加跨境支付牌照的许可数量。在试点地区探索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举措。
在试点地区率先推动移动支付、消费服务等便利化;开通移动支付用户注册时境外人员的身份信息验证便捷通道,方便境外人士在国内消费;实现旅游景点、酒店和大中型商品在线支付、终端支付全覆盖;在口岸统一设立境内移动消费支付办理窗口,提升境外游客在境内消费便利化水平。
在试点地区率先推进便利外国人在中国使用移动支付试点,不预设业务实现路径,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原则逐步推进,并视展业和和合规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以下来源:商务部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 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 (说明及附表)
为确保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纵深推进,国务院服 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围绕试点任务,研究提 出 122 项具体改革、开放和创新举措,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 为试点提供政策保障。其中,大部分具体举措面向所有试点 地区,一些举措仅在列明的部分试点地区先行探索,以鼓励 错位探索、重点突破、多元发展。附表分工明确各部门“制订政策保障措施”的,原则上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附表分工明确各部门“负 责推进”的,应尽早完成。
附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