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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时研究丨花完钱还要再花钱?《庆余年》超前点播一审爱奇艺败诉

2020年6月3日江苏耀时律师事务所

花完钱还要再花钱?《庆余年》超前点播一审爱奇艺败诉

争议解决部


2019年,热播古装剧《庆余年》上线爱奇艺。用户吴某购买会员后发现,收看该剧还需要再额外付单集3元的“超前点播”费用。用户吴某质疑,购买会员已经付费,“付费超前点播”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遂将其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年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

一、原告诉请——“付费超前点播”模式违约侵害其黄金VIP会员权益

原告吴某诉称,其在使用黄金VIP会员观看爱奇艺自制热播剧《庆余年》时,发现爱奇艺公司在VIP会员享有的“热剧抢先看”权利的基础上,以单集支付3元的方式,为愿意缴费的VIP会员,提供了在VIP会员原有观影权之上,得以提前观看该影视剧剧集的机会。
此外,吴某发现,《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内容已经被爱奇艺公司单方面更改。吴某认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模式违约,变相侵害其“热剧抢先看”黄金VIP会员权益。

二、被告抗辩——未损害吴某会员权益


对此,爱奇艺公司辩称,其制定的格式条款内容未偏离公平原则,也不违反法律规定。视频服务平台的经营模式决定了逐个通知会员或与会员逐个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关于“超前点播”,实际上与额外付费观影等服务在业务模式上无本质区别,爱奇艺公司已经向用户进行了说明告知。同时,会员原可享受“热剧抢先看”权益并未改变,行业内其他同类网站也在推行类似模式。

三、法院认为——“付费超前点播”损害会员提前观剧权益

法院在一审时认定了以下四个焦点问题:

首先,“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应损害会员已有权益。法院认为,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和运行是建立在遵循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受,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

其二,部分格式条款排除用户主要权利未尽合理提示义务,应属无效。法院认为,爱奇艺公司的“VIP会员协议”属于格式条款。同时,格式条款要求用户承诺放弃以“爱奇艺公司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为由而主张格式条款非法或无效,属于用格式条款的形式来拟制其已尽到法定义务的情形。综上,上述格式条款内容无效。

其三,“会员专属推荐”不构成违约。法院认为,“VIP会员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广告特权”和“会员专属推荐”的具体内容,明示了视频的片头仍会有其他形式的广告出现;在VIP会员权益介绍页面中,爱奇艺公司通过文字描述和图片示例的方式明确说明了“广告权益”的具体内容。爱奇艺平台在影视剧中播放的广告或是会员专属推荐与上述约定一致,爱奇艺公司并未违约。

最后,“付费超前点播”纵向切割了吴某的“黄金VIP会员”权益,单方变更不对吴某发生效力。爱奇艺平台依据单方变更合同的条款,在涉案电视剧《庆余年》的播放过程中,推出“付费超前点播”服务,损害了黄金VIP会员的提前观剧权益,使黄金VIP会员享受到的观影体验远远低于预期,显著地降低了黄金VIP会员观看影视剧的娱乐性和满足感。爱奇艺公司单方增加“付费超前点播”条款的行为损害了吴某的主要权益,对其不发生变更合同的效力。

在判决中,针对大家最为关心的“超前点播”行为是否违法,法院表示,确认《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更新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第3.5条中“超前点播剧集,根据爱奇艺实际运营需要,就爱奇艺平台上部分定期更新的视频内容,爱奇艺将提供剧集超前点播的服务模式,会员在进行额外付费后,可提前观看该部分视频内容的更多剧集,具体的点播规则以爱奇艺平台实际说明或提供为准”对原告吴某不发生效力。

因此,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吴某连续15日提供爱奇艺平台“黄金VIP会员”权益,使其享有爱奇艺平台已经更新的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优质自制剧的观看权利;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某公证费损失1500元。
6月2日晚7时许,爱奇艺在其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回应,称将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给大家带来更好的体验,并称其将保留上诉权利。

四、案件总结

事实上,本案判决中更新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对于所有2019年12月8日之前已经开通会员的用户都不发生效力,但因为合同相对性原则,吴某的诉讼结果只能针对其个人,不能惠及大多数人。

在泛娱乐文化发展蓬勃的今天,如何做到让用户有更多的好节目可看,平台也能既获取用户、又赚到利润,促进良性循环,使得整个视频行业能够不断健康向前发展是现下平台应当着力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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